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

2024-12-04 1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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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江苏治水再传佳音:《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出台实施。由水利和环保两个部门联手编制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这在全国来说尚属首次。
水(环境)功能区是根据流域或区域的水资源状况,考虑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水量和水质的要求,在相应水域划定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标识。这次《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是根据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有关技术大纲要求,在省水利厅编制的《江苏省水功能区划报告》和省环保厅修订的《江苏省地面水水域类别划分》基础上归并而成。本次水(环境)功能区划编制,主要坚持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合理利用水环境容量原则以及不低于现状水质的原则,将水功能区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缓冲区、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等10个区,涵盖全省749条河流、43个湖泊和73个水库,共设立1316个功能。
http://www.yzepb.gov.cn/code/uploadfile/xls/2005-11/2005111611225816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