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行政级别有哪些,各级别一般的对应职务以及待遇是什么

2024-12-15 11: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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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第一: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 

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 

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 

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 

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 

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 

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 

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 

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 

主任科员:(十二级) 

副主任科员:(十三级) 

科员:(十四级) 

办事员:(十五级) 

2.符合级别与生活待遇挂钩条件的公务员任职满5年,达到规定级别前连续考核5年称职以上,符合以下条件:厅级副职13级、处级正职15级、处级副职16级、科级正职18级、科级副职19级、科员20级、办事员21级的,可以执行现任职务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医疗等待遇,级别工资档次在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晋升。退休后,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退休费、住房、医疗等待遇。

1.公务员,全称为国家公务员,是各国负责统筹管理经济社会秩序和国家公共资源,维护国家法律规定贯彻执行的公职人员。在中国,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2.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至1999年7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回答2:

我们国家720多万公务员,60%分布在县以下机关工作,条件更为艰苦,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县以下机关机构规格比较低,所以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的矛盾比较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这个制度的建立,第一,有利于加强基层公务员的队伍建设。在县以下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他们直接面对老百姓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他们工作成效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党在基层工作的政策落实情况。所以,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是至关重要的。第二,有利于缓解“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矛盾。因为在公务员管理职务序列里面,领导职务的数量是非常有限的,不能晋升领导职务,可以晋升职级。职级和待遇挂钩,这样就为基层公务员又开辟了一条职业发展的道路,拓展了职业发展的空间。第三,有利于完善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公务员目前工资制度是职务职级相结合,这次制度的设计,就凸显了职级的激励功能,使公务员的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目前刚刚进行部署,各个省都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这是为基层公务员办了一件好事,也是办了一件实事。

回答3: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我可以这样跟您说,职位越高,待遇方面越好!不管什么地区都一样,感谢您对中公网校的关注!

相关资料: 公务员报名入口 http://edu.offcn.com

http://edu.offcn.com/2012/1015/23829.html

回答4: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级别”
http://baike.baidu.com/view/1844674.htm

回答5: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第十七条 综合管理类的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职务层次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机关依照确定的职能、规格、编制限额、职数以及结构比例,设置本机关公务员的具体职位,并确定各职位的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第十九条 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
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公务员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人民警察以及海关、驻外外交机构公务员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衔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