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1997]95号”: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贵公司开具的广告制作费,若满足国税的增值税收入条件,则征收增值税,不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1、贵公司有国税的经营业务,可以开具国税发票;2、合同的签订中属于增值税业务。若不能开具国税的制作费,按广告费缴纳营业税和文化事业建设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