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生育子女(超生)的当事人,不管缴纳的罚款足与不足,只要还在处理期内,都当选不了村干部。即使勉强选上,也会被刷下来。
这个处理期,一般为五年。
比如《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就作了这样的明确规定:对超生人员,有关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乡镇集体企业不予招工、录(聘)用;五年内不得选为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和评为先进;七年内不得享受公费医疗福利;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