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生效判决书确定了连带责任人,可以直接执行连带责任人。
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除非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否则不能直接执行。
连带责任是中国民事立法中的一项重要民事责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补偿救济,加重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有效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连带责任主要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因而被分散规定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司法解释之中。
如果生效判决书确定了连带责任人,当然可以执行;如果没有连带责任人,除非依法追加被执行人,否则不能想当然地执行他人!
可以执行 谁有偿还能力就执行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