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留下母亲、两个女儿,两个儿子,请问女婿是否享有继承权,谢谢!

2025-02-02 11: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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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家庭关系:1父 1母亲 2女 2子

大小女儿健在 则其配偶(女婿)无继承权

任何一女儿已过时,过世前婚姻关系未解除,该女婿在1父临终前尽到赡养义务(1母 另一个女儿 2子 都不赡养1父) 才可能享有代为继承权。 也就是说只有在极端情况下 女婿才能代为继承。

回答3:

无。继承开始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能同时参加遗产继承,而是依法律规定,有先有后,分两个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回答4:

女婿享有继承权的条件是,女儿亡故,且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回答5:

一般情况下女婿没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丧偶女婿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遗产。

回答6: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