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答: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答:主要程序是:1、清点到会人数;2、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3、入党介绍人分别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4、党小组长向大会介绍本小组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5、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大会介绍对发展对象的意见;6、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展对象表明态度;7、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8、支部书记总结宣布支部大会决议。
答: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六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党员证明信是党员临时外出参加组织生活的凭证,即党员临时组织关系。党员临时外出、开会、实习、学习、考察等,持党员证明信,证明其党员身份。党员证明信一般只限在六个月内使用。持党员证明信的正式党员,其组织关系没有转移,仍在原单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答:根据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2)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3)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委(工委)组织部;(4)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5)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治部组织部、各农业师(管理局)政治部(处);(6)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7)铁路系统的各铁路局党委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