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婚前购买,而且只有男方一个人名字,会被认定为男方是该房产的权利人,女方如果能提供购买时所负担的证据,只能就自己负担的部分主张权利。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缴费时卡号的卡主是你,还好办,如果不是你是男方。那只能视为婚前个人财产,除非你还有别的证据证明该笔钱是你们共同的收益。如果你们之间有协议也可以
一般只认名字的,除非男方主动让出,,在没结婚前可以去公证
要有出资证明的,或者男方承认是你们婚前共同出资。 要不就没办法了
有证据买房你也出钱了,那就有你的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