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通常全国GDP会低于各省GDP之和。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
一是地区之间存在重复统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跨地区生产经营的情况越来越多,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有可能将这种跨地区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统计在自己的地区,造成重复统计。尽管统计制度做了严格规定,不允许有重复计算,但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达到要求。
二是在核算GDP中,国家与地区使用的基础资料不完全一致。一方面,基础资料有缺口,GDP核算要求相当多的基础数据,但实践中,无论是国家,还是地区都存在资料缺口。针对不同的资料缺口,采用不同的推算办法来解决。由于我国不同地区经济差异较大,在推算中,只能制定推算的原则和幅度区间,很难制定全国统一的推算标准。另一方面,各地区服务业统计状况差别较大。近年来,我国服务业发展很快,但各地区服务业统计水平参差不齐,全国统一的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地区使用或部分地使用自己调查的服务业统计数据,这种差异直接传递到GDP上。
三是外部环境的影响。近年来,GDP受关注的程度越来越高,且被较多地直接或间接用于各种形式的工作业绩考核。地区按GDP大小排位的顺序及其变化也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普遍的心理是只能位次提前,不能后移。由于GDP被赋予了重要的考核功能,因此,为了考核过关或政绩的需要,不排除少数地区高估GDP数据的可能。
全国GDP不等于各省GDP之和。
1、目前政绩考核体制下的人为因素,造成数据的虚报和水分。GDP增长相对于其他经济、社会指标更能够使地方官获得提拔机会。
2、统计层面的重复计算问题。国家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地区,而各省之间存在着相对的流动,统计起来存在重复因素。例如:国内某省的最终产品可能是另外一个省的中间产品。这就存在着重复统计因素,各省反映到GDP,而国家最终计算GDP时剔出了
。3、GDP核算基础数据来源不同。GDP数据计算,涉及的行业很多,有些是层层汇总、有些是抽样调查、有些是部门数据推算。除了层层汇总,其他基础数据取数各省和国家存在差异。
4、适度从紧的核算 原则和各地应统尽统的矛盾。国家对各省GDP核算标准采取了严格的审核标准,从外交、政治层面考量,以及统计误差、GDP与用电量、投资、金融、外贸等指标的匹配上对GDP各省GDP规模进行控制。各地方因为GDP指标的关注度,应统尽统,有增加GDP规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