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如果不想让原告保全原告申请的保全的财产,可提供其他的财产作担保。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