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怎么处罚

2024-12-14 22:3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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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截至2019年12月,非法同居不会处罚,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

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十一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第十二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参考资料来源:宜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回答2:

回答3: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果。《婚姻法》共有三处出现“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规定,第一处是《婚姻法》第三条“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从保障婚姻原则的贯彻提出的禁止性规定;第二处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准予离婚的理由“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从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要求提出的;第三处是《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婚姻损害赔偿“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惩罚,是从保护对因此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提出的。另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还有可能构成重婚罪,受到刑事处罚。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回答4: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回答5:

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则是重婚,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只是谈朋友同居,属于道德问题,若对方已婚又有单位,你可找对方单位出面解决.若对方未婚,你妻又未告诉实情,则是你老婆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