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了个二手房,对方户口没有迁走,可不可以要求他挂在本地派出所的集体户口上?

2024-12-04 23:57:5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可以,派出所也没有这个义务。
  你应当在购买二手房时,就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原房主应当在多长期限内将户口迁走,超过规定时间未迁走的,构成违约,将承担多少违约金并且你可要求解除合同。

回答2:

你要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你的,你就可以上户口

回答3:

你可以要求他迁到居委会或是派出所等集体户口,他们会接收的!
你也可以直接拿身份证,产权证和户口本直接去上户口,你会成为户主,而他会成了寄户在你家的人。

回答4:

您直接拿您的新房产证和户口本可以直接落户!

回答5:

你买房时 这方就属于 划红线啦 这房很容易存在争议 得必须过户 落你名子 不能拖 既然你买了这房子 就是产权证也就是房本应该是你名字 这房就跟他们没关系 拆迁后 你就正常走 落到派出所集体户口上

除非当初你买房时 只是签个协议 也没过户 改名 那你就惨啦 他要是不承认这房子也不属于你

当初买房没找个中间人 或者中介公司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