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已看一下《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该怎么办全套办法都有了。按照上面的要求去做就行了。都要经过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最后按伤残等级确定补偿。如果你想解除劳动关系,再看一下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某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肯定在这里面有相关规定。
工伤认定是关键,工伤得到了认定,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伤残等级可以根据诊断结论对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自己做个初步判断,最终以劳动部门认可的鉴定机构做出的鉴定结论为准。
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之情形,你在任何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可以根据第46条规定获得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注意,必须根据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没有补偿。
朋友工伤鉴定不需要等受伤好了才做的,工伤认定单位应该在员工受伤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申报劳动局为员工做工伤认定,如果一个月之后单位就无法替员工申报工伤认定,员工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必须申报工伤认定,超出规定时间就等于自动放弃工伤认定的权力,所以你必须做一年内到劳动局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去申请伤残鉴定。
工伤鉴定不是一次定终身的,您的工伤可以六个月后鉴定,也可以等到二次手术之后再鉴定,如果两次都坚定了,鉴定委员会会取你较高的级别给与支付赔偿,不用担心,但是要提醒你的是,两次鉴定的期限要间隔一年,会不会对你有影响呢,你要考虑。所以,我建议你最好是申请延时(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继续休养,待第二次手术后在鉴定更好些。希望能帮上你!
江苏中盟律师给你解答:
现在可以做工伤认定,提醒你注意工伤认定时间为工伤事故发生时的一年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建议尽快进行工伤认定,以免超过一年导致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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