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不配合到交警大队处理怎么办

2024-12-26 20: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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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告诉对方,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事故,该承担的责任承担;2、医药费可以付,如果赖着不出院就一毛不拔,其他费用也暂时不要给,就说没钱了让其垫付,再找保险公司赔;3、对方家属闹事,直接报警;4、对方医药费、住院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会由保险公司理赔,不必支付额外费用;5、找交警出面调解处理,不讲理就让其起诉。

回答2: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不配合结案的方法为:可以选择就垫付的费用向法院起诉追回即可。

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是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十日内均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制作调解终结书并送达当事人,诉讼时效自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之日起算。调解未达成协议,公安机关未制作调解终结书的,诉讼时效自调解失败之日起算。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后不配合的介绍如下:

调解达成协议,但当事人不履行的,自调解书中写明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可以中止、中断或者延长。交警大队应当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结案,伤者的损害赔偿可以由伤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 

在事故认定程序中,车祸伤者不能决定程序的终结,主动权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事故认定程序的终结不需要伤者去交警大队办理。在损害赔偿调解程序中,程序的启动由伤者和肇事者共同启动。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交通事故伤者家属在交警大队强行带走肇事司机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伤者拒不出院 扩大的损失谁承担

回答3:

  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回答4:

首先是交警通知双方在一定时间内,由交警工作人员协调处理,三次不到场,视为放弃主张权利,交警应只处理你的违章,予以结案

回答5:

你把情况告诉交警,你拿走事故认定书就可以了。不用管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