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8.1.5.1 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8.1.5.2 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8.1.5.3 送风口的风速不宜大于7,排烟口的风速不宜大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