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政局登记离婚时,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么?

2024-11-17 15:12:5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可以暂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回答2:

这个简单,你要你们在离婚协议上写上双方无财产纠纷就可以了。只要你们双方认可就可以。
民政部门不会干涉你们之间的财产分割问题。只要你们双方都签字认可就可以。
但以后出现财产纠纷,会有罗乱。
所以建议除了离婚协议外,你们就财产分配或不分配问题,你们之间在弄个协议。这样避免以后问题出现。

回答3:

可以采用变通的方式,但是有风险。

首先,协议离婚即你说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是需要提供离婚协议的,且协议上必须对财产、子女的抚养做出约定;

其次,若你不想分割,可以约定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然后双方私下再弄一个协议对财产进行约定,但是这个方式有点风险:以后对共同财产有争议时,比较难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回答4:

民政局不是社会机构,他才不管你们呢,离婚财产必须分清,再一个说,分不分与他们公务猿有什么关系,
别把他们当傻子,人家一看就是假离婚,可能不给办理呦。
我猜想你是女生,小心被男方给骗了,让你净身出户。
安全起见,你还是不要假离婚,即便真是假离婚,如果你丈夫又有新欢,成真以后,民政局也不会撤销的。

回答5:

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就可以办理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