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贸易方面,大陆将对539项原产于台湾的产品实施降税,包括农产品、化工产品、机械产品、电子产品、汽车零部件、纺织产品、轻工产品、冶金产品、仪器仪表产品及医疗产品等十类。台湾将对267项原产于大陆的产品实施降税。台湾对大陆降税产品包括石化产品、机械产品、纺织产品及其他产品等四类。双方将在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后不超过2年的时间内分3步对早期收获产品实现零关税。
在服务贸易方面,大陆方面承诺,对会计、计算机及其相关服务、研究和开发、会议、专业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医院、民用航空器维修,以及银行、证券、保险等11个服务行业对台实施更加开放的政策措施,具体开放措施包含19项内容。台湾方面承诺,对研究与发展、会议、展览、特制品设计、进口电影片配额、经纪商、运动及其他娱乐、航空电脑订位系统以及银行等9个服务行业对大陆进一步放开。
1.农产品(18项)
包括其它活鱼、其它生鲜鱼、其它冷藏冷冻鱼、生鲜甲鱼蛋、鲜兰花、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及茶叶等。
2.石化产品(88项)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
(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剂等;
(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氨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
(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3.机械产品(107项)
(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
(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等;
(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
(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机及风扇及轴承等。
4.纺织产品(136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棉、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梭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
(2)纺织下游: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
(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
(4)鞋类:鞋面、橡胶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5.运输工具(50项)
(1)汽车:汽车零组件;
(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6.其它产品(140项)
(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 钢等;
(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
(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
(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
(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
(6)仪器:量测仪器等;
(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
(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
(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
(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
(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他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位相机零件; 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他金属永磁体等;
(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过程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
(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品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
(15)手工具: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
台湾同意对中国大陆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
1.石化产品(42项)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 石化原料包括蚁酸(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
(2)特用化学品: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
(3)塑料原料包括其它烯烃之聚合物 (PP)、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等。
2.机械产品(69项)
(1)其它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
(2)机械零组件: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
(3)产业机械:热处理机械、过滤器; 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料加工机等。
3.纺织产品(22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
(2)纺织下游: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它织物等。
4.运输工具(17项)
(1)其它车辆:婴儿车及其零件;
(2)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组件。
5.其它产品(117项)
(1)化学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它触媒及化学制品等;
(2)染颜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机颜料等;
(3)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设备、其它球、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等;
(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它橡胶或塑料用模;
(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它铅片、扁条及箔;
(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
(8)玻璃:其它铅水晶玻璃器、道路标志、信号用玻璃等;
(9)游乐设备:其它游乐场回转台、秋千台、射击场及其它游乐场之娱乐设备;
(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
(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它电动机、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干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
(12)杂项制品:眼镜、手表、保温瓶及其它真空保温器皿、扫帚或刷、拉炼之零件、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
中国大陆同意对台湾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
l.农产品(18项)
包括其它活鱼、其它生鲜鱼、其它冷藏冷冻鱼、生鲜甲鱼蛋、鲜兰花、金针菇、香蕉、柳橙、柠檬、哈密瓜、火龙果及茶叶等。
2.石化产品(88项)
(1)基本原料:航空煤油、润滑油、丙烯、异丙醇、二甲苯、氯乙烯、临苯二甲酸二辛酯等;
(2)特用化学品:界面活性剂、碳黑、树脂、胶及黏合剂等;
(3)塑料原料:聚丙烯 (PP)、苯乙烯聚合物 (PS)、丙烯酸共聚物、聚四亚甲基醚二醇、聚碳酸酯、聚亚氨酯、其它烯烃之聚合物等;
(4)塑料制品:塑料片、板、膜、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氯乙烯聚合物板、人造革等。
3.机械产品(107项)
(1)工具机:切削金属的数控卧式车床、切削金属的其他数控车床、切削金属的数控钻床、数控平面磨床、研磨机床、砂轮机、抛光机床、插床、拉床、锯床或切断机、龙门刨床、锻造或冲压机床及锻锤、非数控冲孔、开槽机、冲剪两用机及工具机零件等;
(2)产业机械:纸处理机械、纺织机械、印刷机、造纸机、橡塑料加工机、过滤机、热处理机械及升降机等;
(3)其它机械:泵类、流体传动机械、滚压机等;
(4)机械零组件:阀、机械刀具、机械零组件、压缩机及风扇及轴承等。
4.纺织产品(136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棉与化纤混纺布、与棉混纺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布、合成纤维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合成纤维棉纱、再生纤维棉纱、合成纤维棉梭织物、再生纤维棉、合成纤维棉梭织布、再生纤维棉梭织布及化纤填充物等。
(2)纺织下游:特殊纺织品、针织物、钮扣、擦拭布、其它织物及不织布等。
(3)纺织制品:袋包箱、衬衫及套头衫、泳衣、袜、内衣及毛巾等;
(4)鞋类:鞋面、橡胶或塑料制的外底及鞋跟、鞋靴零件等。
5.运输工具(50项)
(1)汽车:汽车零组件;
(2)自行车:自行车整车及零组件。
6.其它产品(140项)
(1)钢铁:热轧卷材、非合金钢冷轧卷材、钢丝、不锈 钢等;
(2)水泥:水泥熟料及白水泥等;
(3)染颜料:酸性、直接、活性染料及制品、钛白粉等;
(4)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用具等;
(5)医疗器材:人造关节、健身及康复器械等;
(6)仪器:量测仪器等;
(7)模具:金属拉拔模、金属模、注模或压模等;
(8)金属制品:铝及铝制品;铜及铜箔制品等;
(9)玻璃:LCD玻璃;
(10)橡胶:汽车、自行车及机车轮胎;
(11)漆及油墨:油漆、清漆、其它印刷油墨等;
(12)电子:照相机、投影仪等用物镜、其它照相机及其他光学仪器用组件、麦克风及其座架、音频扩大器、其它电视录像模块及零件、视频摄像机、数位相机零件; 放电灯管、其它电子管、稀土永磁体、其他金属永磁体等;
(13)电机:变压器零件、电源零件、静止式变流器及电感器零件、锂离子电池、熔断器、可编过程控制器、通用信号发生器、同轴电导体、玩具电动机、微电机、玩具用电动机微电机零件、铜制绕组电线、无接头电导体等;
(14)小家电:气扇、贮备式热水器,真空吸尘器、食品研磨机、电熨斗、电饭锅、烤箱等;
(15)手工具:钳子、扳手、锤子、螺丝刀等。
台湾同意对中国大陆降税之早期收获产品清单
1.石化产品(42项)
(1)基本原料:油品包括杂酚油、燃料油、石油焦; 石化原料包括蚁酸(甲酸)、醋酸 (乙酸)、醋酸乙酯等;
(2)特用化学品:胶及黏合剂、碳黑、界面活性剂、树脂等;
(3)塑料原料包括其它烯烃之聚合物 (PP)、丙烯酸聚合物、聚碳酸树脂等。
2.机械产品(69项)
(1)其它机械:液压缸、气压缸、泵、喷水蒸汽机或喷砂机、流体传动、办公室机器等;
(2)机械零组件:机械刀具、压缩机及风扇、机械零组件、阀、轴承、密合垫或类似接合垫等;
(3)产业机械:热处理机械、过滤器; 纸处理机械、其他印刷机纺织机械、橡/塑料加工机等。
3.纺织产品(22项)
(1)纺织中上游:棉纱、棉布、人造纤维纱线、合成纤维棉等;
(2)纺织下游:不织布、针织物、尼龙、PU合成皮其它织物等。
4.运输工具(17项)
(1)其它车辆:婴儿车及其零件;
(2)自行车:自行车及其零组件。
5.其它产品(117项)
(1)化学品:无机化学品、有机化学品、沐浴乳等芳香剂、杂项化学品包括活性碳、松香及树脂酸、其它触媒及化学制品等;
(2)染颜料:酸性染料、其它合成有机颜料等;
(3)运动器材:其它高尔夫球设备、其它球、一般体能设备、体操或竞技比赛用物品及设备等;
(4)仪器:仪器或器具之零件;
(5)模具:挤压模、冷压及冲压金属片机器冲头及模、金属用射出模或压缩、其它橡胶或塑料用模;
(6)金属制品:精炼铜管、铝板及其它铅片、扁条及箔;
(7)橡胶:小客车、大客车、脚踏车轮胎等;
(8)玻璃:其它铅水晶玻璃器、道路标志、信号用玻璃等;
(9)游乐设备:其它游乐场回转台、秋千台、射击场及其它游乐场之娱乐设备;
(10)电子:永磁体、电视摄影机、灯泡及电子管、物镜、电视或电影摄影机或放映机用附加镜头、光学元件、吊灯及电照明配件等;
(11)电机:防爆型马达、其它电动机、其它交换式电源供应器、二氧化锰干电池、蓄电池、熔丝装置等。
(12)杂项制品:眼镜、手表、保温瓶及其它真空保温器皿、扫帚或刷、拉炼之零件、牙刷、原子笔、铅笔及蜡笔等。
http://baike.baidu.com/view/3211720.htm
让我们一同踏上探索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神奇世界,了解这项协议囊括了哪些令人垂涎的产品,让两岸经济携手共赢吧!
ECFA是一项自由贸易协定,旨在促进海峡两岸之间的商品和服务贸易。它涵盖了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提供了拓展业务和开拓新市场的机会。让我们深入挖掘协议中的商品清单,探寻它的宝藏吧!
农产品在ECFA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新鲜水果到蔬菜、水产品和畜禽产品,协议为这些商品的贸易创造了便利的途径。台湾的新鲜水果,如香蕉、芒果和荔枝,备受大陆消费者的喜爱;而大陆的蔬菜,如大白菜、西蓝花和番茄,也为台湾市场增添了新鲜活力。协议还涵盖了乳制品和鸡蛋等加工农产品。
工业产品是ECFA的另一大支柱。从机械设备到电子产品、化工品和纺织品,协议为这些产品的贸易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台湾的半导体、电子零部件和精密机械在大陆市场享有盛名;而大陆的汽车、家电和钢铁产品也为台湾带来了新的机遇。协议通过降低关税和简化贸易程序,促进了两岸工业产品的互通有无。
值得一提的是,协议还涵盖了服务贸易。从旅游业到金融业,从通讯服务到建筑服务,ECFA为两岸的服务业合作打开了大门。台湾的旅游业吸引着大量的大陆游客,而大陆的金融服务业也在台湾市场稳步发展。协议通过允许服务提供商进入彼此市场,为两岸服务业发展创造了新的契机。
ECFA还促进了两岸投资的便利化,为企业在彼此市场开展业务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协议通过保障投资者的权益,鼓励两岸企业跨越海峡进行投资合作,共同开拓更广阔的市场。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不仅为两岸带来经济利益,更增进了两岸的交流与合作。通过贸易往来的频繁,两岸人民的了解和互信不断加深,为区域经济的繁荣和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值得注意的是,ECFA并不会取代两岸的国际贸易规则,而是作为两岸经济合作的补充和拓展。协议的实施,将为海峡两岸的商品和服务贸易注入新的活力,为两岸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