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目标,也称操作目标,是指用可以观察和可以测量的学生行为来陈述的目标,是用预期学生学习之后将产生的行为变化来陈述的目标。
行为目标的概念由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的泰勒(R.Tyler,1934) 教授最先提出。泰勒(1950) 认为最有用的目标陈述形式就是行为目标,即用可观察的学生行为来陈述某一特殊的学习结果。
比如买瓜果,在果摊前心里想着要买苹果的,但实际上伸手抱个西瓜问价,这个举动就叫行为目标。
扩展资料:
行为目标的陈述具备三个要素:
1、具体目标,即用行为动词描述学生通过教学形成的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例如:“写出”“列出”“解答”等,旨在说明“做什么”
2、产生条件,即规定学生行为产生的条件,例如“根据参考书”、“按课文内容”、“不用笔算”等,旨在说明“在什么条件下做”
3、行为标准,即提出符合行为要求的行为标准,如“没有语法或拼写错误”、“90%正确”、“30分钟内完成”,旨在说明“有多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为目标
行为目标是以显性的、具体的、可操作性的行为描述形式来展示课程目标。行为目标的早期倡导者博比特(F.Bobbitt)认为,科学的时代要求准确性和具体性,由此而言,课程目标必须具体化、标准化,具有某种程度的客观性,并试图为确定课程目标提供一套操作程序。这样的课程目标是基于心理学家们认为学习是通过一系列细小的步骤按顺序逐渐达到的理论。按照这样的理论,组成课程目标的步骤不仅可以具体化,而且可以无限地细分下去。桑代克曾为当时的小学数学列举出3000个目标就是这方面的代表。行为目标真正成为课程目标取向的主导,是随着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的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后来,在大量的教育文献中甚至把课程目标和行为目标等同,二者成为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