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通知是公安对被扣留家属的单方行为。签不签对公安无所谓,但是对你们家属却影响重大。
因为最后更多的是,你们去找公安,要求提供一定的帮助。
可以拒签,但是拘留证依然生效
若不是当事人签字,他人签字需注明代签
签或不签性质一样,签只是代表告诉你这件事情。不签,就寄到你户籍所在地
签不签都无所谓的,只是尽到告知义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