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78条第2款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 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如果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减刑后的刑期只有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无期徒刑减刑后只有10年有期徒刑,就不得再减刑。
一年零几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