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离婚两年多了。现在女儿得了白血病。我用自己的私房钱给我女儿买了一份康宁保险。是离婚前买的。现...

2024-12-30 19: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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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您好这位朋友?看来您所提出的问题后心里很不是滋味,无论女儿因病索理赔的钱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并不重要了,最重要的是你和你的前妻两个人怎样来给孩子治病,怎样能延续孩子的生命这是最最重要的!孩子是被保险人,孩子有了风险作为我们大人有一些良知的就不会在满眼的看住这些孩子的救命钱!无论是共同的也好,私有的也罢,难道你前妻或者你俩任何一方想均分这份珍贵的救命钱吗?你所提问的问题很清楚,一切所得是你的私有财产,所谓共同财产,是指通过夫妻双方努力来完成的的投资 获利等赚来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投资的项目属于个人财产!不用怕你前妻分你女儿的救命钱!这是拿不走的!这份钱是良心钱!祝您的女儿早入健康起来吧!愿孩子能早点康复来安慰你这位不幸的父亲!愿家人安康平安!

回答2:

1、女儿还在就不算了,受益人还是你女儿;
2、身故了,当初有指定受益人的,按受益人去理赔,为受益人拥有。
3、法定的就要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进行协商委托统一受益人理赔,法定的就安排实际受益人份额分配。

在此投保人只有缴费义务,以上您就自己核对属于那种了。
活着是幸福,希望楼主不要太伤心了,吉祥安康!

回答3:

在被保险人身故的情况下,保单上载明受益人是谁,就归谁所有;如果是填写“法定受益人的”的话,就有争议了,在正常条件下,如果存在生存保险金的话,就归被保险人所有!

回答4:

保险不算共同财产,是以谁的名义为投保人,在被保险人生存的前提下,谁就有权主张这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