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规定休长期病假期间医疗期满还享受什么待遇

2024-12-18 19: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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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可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享受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根据当地规定执行)、医疗费报销(根据当地医疗报销规定执行)。
第五条
“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期满,仍不能返岗工作的,或者单位选择延续医疗期,继续按上一条享受待遇;或者单位选择终止劳动合同,依法享受一个月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回答2:

根据医嘱,去劳动部门反映,最后估计是协商了事的

回答3:

医疗期根据工龄来确定。医疗期内享受工资待遇,工资标准是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的好像是百分之八十

回答4: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的规定,你应当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这3个月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发给你病假工资,病假工资标准为不得低于当地地级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但是如果想得到这个补助费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如果认为你由劳动能力的,不能获得。医疗期满后,所得的疾病还未治愈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你1个半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回答5:

享有3个月的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