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不成 到法院起诉 参考如下法条 办理即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二十四条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第二十五条 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开发商在狡辩。
合同从本质上来讲,是意思自治,只要不违反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当事人可约定的事是相当多的。
你这个事情协商不成就打官司,胜算率100%
“逾期超过90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到达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2%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按照合同协议处理就是了!
各个开发商都有此条款!
是开发商先违约,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上规定出来,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这个官司不用打开发商就先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