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业务中的信用证项下有福费廷业务——那是成熟的业务规范,而国内贸易项下的信用证没有听说过有福费廷业务——因为国内贸易的信用证结算业务规则本身就不够完善,那么对应的福费廷就无从做起。
产品说明
福费廷是指我行无追索权地买入因商品、服务或资产交易产生的未到期债权。通常该债权已由金融机构承兑/承付/保付。我行福费廷业务可接受的债权形式包括:信用证、汇票、本票、有付款保函/备用信用证担保的债权、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债权、IFC(国际金融公司)等国际组织担保的债权及其他可接受的债权工具。
产品功能
福费廷业务在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的情况下,为客户提供固定利率的无追索权买断,有效满足客户规避风险,增加现金流,改善财务报表,获得提前核销退税等多方面综合需求。目前,我行福费廷业务可细分为:
1.远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我行应客户申请,在远期议付、远期承兑或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无追索权买入经开证行承兑/承付的远期应收款项。
2.即期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在即期议付信用证项下,我行是指定议付行或信用证为自由议付,在严格审单,确保单证一致情况下,应客户要求买断开证行应付款项。
3.D/A银行保付项下福费廷。
指在承兑交单(D/A)项下,我行应客户要求无追索权买入经银行保付的已承兑商业汇票。
4.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
指在国内延期付款信用证和可议付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我行在收到开证行真实、有效的到期付款确认后,从客户处无追索权买入未到期债权。
5.信保项下福费廷(无追索权融信达)。
指我行对已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凭客户提供的单据、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向客户提供的无追索权买入未到期债权的业务。
6.IFC等国际组织担保项下福费廷。
指我行作为IFC、ADB、EBRD、IDB四家国际组织全球贸易融资项目协议参与方(保兑行身份),凭国际组织担保,无追索权买入客户持有的未到期债权。
产品特点
1.无追索权买断。中国银行无追索权买断应收账款,使客户应收账款“落袋为安”。
2.规避各类风险。客户将国家风险、买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全部转移给银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在没有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从银行获得融资。
4.增加流动资金。客户获得100%资金融通,将未来应收账款转化为当期现金流入,避免资金占压,增加现金流。
5.优化财务报表。客户在不增加银行负债情况下,减少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量,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6.提前获得出口退税。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可以获得提前出口核销和退税,从而节约财务成本。
期限
可以提供1年期以下的短期融资,而且可以提供3-5年,甚至更长期限的中长期融资。
适用客户
1.客户流动资金有限,需加快应收帐款周转速度。
2.客户希望规避远期收款面临的信用风险、国家险、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3.客户授信额度不足,或没有授信额度。
4.客户希望获得提前出口退税和核销。
办理流程
1.客户与行银签订《福费廷业务合同》。
2.客户提交《福费廷业务申请书》。
3.取得对债务人的授信额度或确定转卖后,与客户签署《福费廷业务确认书》。
4.债权转让。在客户持有票据情况下,将票据背书给我行;在无法取得票据的情况下,签署《债权转让书》。
5.贴现付款。我行取得信用证项下开证行/指定银行的承兑/承付通知,或其他符合我行要求的债权凭证后,扣除贴现息和有关费用后将款项净额支付给客户。
6.出口贸易项下,为客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供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
温馨提示
1. 办理福费廷业务的有关债权应是合法、真实、有效的,未设立任何抵押、质押;
2. 在信用证和托收结算方式下,通过中国银行交单,办理福费廷业务更加便捷;
3. 在D/A托收项下,须由有关银行在汇票上加签保付或提供担保;
4. 选择资信良好的开证行或承兑/承付保付银行,有利于获得优惠的融资利率;
5. 在业务前期,中国银行可以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为您设计个性化的融资方案,并可以承诺在未来一定时间内按照既定的价格和条件买入您的未到期债权。在这种情况下,根据承诺期的长短,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承诺费。
业务示例
我国机械设备制造企业A公司拟向中东某国B公司出口机械设备。该种设备的市场为买方市场,市场竞争激烈,A公司面临以下情况:
(1)B公司资金紧张,但在其国内融资成本很高,希望A公司给予远期付款便利,期限1年。A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期,对资金需求较大,在各银行的授信额度已基本用满。
(2)B公司规模不大,信用状况一般。虽然B公司同意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但开证银行C银行规模较小,A公司对该银行了解甚少。
(3)A公司预计人民币在一年内升值,如等一年后再收回 货款,有可能面临较大汇率风险。
A公司与中国银行联系,希望提供解决方案。
为满足A公司融资、规避风险、减少应收账款等多方面需求,中行设计了福费廷融资方案, A公司最终采用了中行方案,并在商业谈判中成功将融资成本计入商品价格。业务过程如下:
(1)C银行开来见票360天远期承兑信用证。
(2)A公司备货发运后,缮制单据交往中行。
(3)中行审单无误后寄单至C银行。
(4)C银行发来承兑电,确任到期付款责任。
(5)中行占用C银行授信额度,为A公司进行无追索权贴现融资,并结汇入账。
(6)中行为A公司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A公司 凭以办理出口收汇核销和退税手续。
通过福费廷业务,A公司不但用远期付款的条件赢得了客户,而且在无需占用其授信额度的情况下,获得无追索权融资,解决了资金紧张的难题,有效规避了买方信用风险、国家风险、汇率风险等各项远期收汇项下风险,同时获得提前退税,成功将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优化了公司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