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交通违法通知书怎么办

2024-12-16 00:5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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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收到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通知书,必须当事人本人持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理通知书开机机构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交警在处理一般交通违法行为时,将不会在现场向违法驾驶者进行处罚和扣留证件,而是会给他们开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这种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与过去的处罚单内容上没有多大变化,单从处罚而言,可以说没有丝毫留情余地,避免了说情风,因为处罚单上的交通违法信息将很快进入全国交通违法管理信息系统。

扩展资料:   

交通违法行为通知书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行为,违反了***的规定,依据***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如对该处罚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或者申辩,视为你单位(或个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要求举行听证;逾期不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的权利。

(注:在序号前□内打“√”的为当事人享有该权利。)

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联系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交通管理部门(印章)

年 月 日

(本文书一式两份:一份存根,一份交当事人或其代理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回答2:

  收到“告知书”主要有两种情形:
  1、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交警部门设置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到,并经过审查复核确认后,交警部门依法向车辆所有人寄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当事人收到该文书后,可以亲自到珠海市交警支队或任何一个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进行核查处理(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签收决定书后到珠海市商业银行缴纳罚款即可。也可以委托(邮寄或他人)办理,委托办理的需依法办理委托手续并向交警部门提交相关资料。
  2、执勤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道路上有违法停车且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情形,为及时告知当事人其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填写《违法停车告知单》张贴在其车上的文书。当事人收到该文书可持告知单在3日后15日内到告知单上指定的地点接受处理。也可以待收到交警部门对违法行为复核后寄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按情形1处理。
  建议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期限到指定交警部门处理。如果未按期去处理的,将收取逾期交纳罚款的滞纳金。

回答3:

网上查不到可能是你的违章信息还没有上传到网上,如果网上一直查不到可以直接到通知书上的办理地点查询一下你究竟是否有违章。一般处理罚款是收到通知书的一个月内去办理。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