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签了双方意向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中如果没有培训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的约定,且用人单位支付过经济补偿,一律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单位约定的违约金条款无效,不需要支付。
1、三方协议仅限于应届毕业生在求职阶段与拟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效力仅限于取得毕业证以前;
2、三方协议的目的是约束应届毕业生毕业后进入拟用人单位工作,同时要求拟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毕业后与该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与应届毕业生签定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则三方协议的效力自然解除;
3、正式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违约条款仅局限于涉及保密条款和设定服务期的合同,其他任何情形都不得为劳动者设定违约金。三方协议的违约条款仅针对应届毕业生毕业后未进入用人单位,在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后,该违约条款所需的基础已经不复存在,所以违约条款当然不可能顺延至正式劳动合同中;
4、三方协议是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的产物,对于三方协议没有准确的法律予以规定,但是正式工作以后,可以参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
具有法律效力,只是双方的协议和学校没有关系,三方协议是学校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而参与的,这样学生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通过学校的调解解决,对学生来说更加安全。如果你不去,按照协议你也许要交违约金,这要看公司那边是什么态度了,如果体谅你也许就不会让你交了,但这样的公司很少。如果想毁约,需要提前和公司进行沟通,找一个合理的理由,争取谅解。
如果就业协议书的订立程序、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且在双方自愿一致的前提下订立的,则该协议具备法律效力。
单方面违背协议约定,需要赔偿违约金。如果想毁约,需要提前和公司进行沟通,找一个合理的理由并争取谅解,否则对方保留起诉的权利。
此外,就其他毕业生而言,用人单位一旦与某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就不可能再录用其他毕业生。若日后该毕业生违约,有些当初希望到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其他毕业生由于录用时间等原因,也无法补缺,造成就业信息的浪费,影响其他毕业生就业。
因此,毕业生在就业过程应慎重选择,认真履约。
扩展资料:
就业协议的意义:
1、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保障了用人单位能够从不同学校找到合适,优秀的毕业生。
2、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劳动合同的内容等。当发现所要签订的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特别是出现对维护毕业生权益不利的情况时,毕业生应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已经签订生效的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使其内容符合就业协议。
3、保障用人单位能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该毕业生真实的档案、资料。次乃令用人单位能够方便,清楚了解毕业生真实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协议
没有,这仅仅只是一个意向,如果你不想去,可以联系他们不去。。。只要三方没有签,就没有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