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证据使用的的该份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效力问题!

2025-02-01 05:53:2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该认定书一般作为法院认定责任的最大证据来源。在没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事故认定书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据此作出判决。

回答2: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
公安交管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是指检验、鉴定报告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3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交管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检验、鉴定机构出具检验、鉴定的意见。

交通事故认定书,在法律上只是一份证据,当事人不得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回答3: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八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交通事故认定书没有送达,当事人丧失了复核的权利,属于程序违法。

回答4:

为什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法院传票都没有收到?这显然是很蹊跷的,建议及时上诉,要求发回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