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是权利,不是义务。拒绝质证只是拒绝发表意见,不管是否发表质证意见,法官要依据民诉法和相关证据规则独立判断。
提问者是法官吧。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认定有效,因为受当事人文化素质等制约,有的当事人也不是拒绝质证,而是不懂法律知识。法官一方面给予当事人质证指导,讲明拒不质证的不利后果,另一方面,不要感情用事,还是追求案件的客观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