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具体分析如下:
一、情况分析:
首先,国家对于自然人设立普通公司没有限制,只是对于一人公司有限制。
其次,设立一人公司,该自然人就是法人,也是股东。
第三,一人公司有人数限制的原因,是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特殊形式。法人股东即是股权所有者也是经营者,权力非常集中,同时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不同,它承担的不是无限连带责任,而是有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规避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国家才在公司法中做出了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十八条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分两种情况:1.自然人股东:根据《公司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股东设立了一人有限公司,这个A公司就不能再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了。但A公司是可以成为除一人有限公司以外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前述《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之规定,当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其在进行对外投资时,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如不得称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除此之外,法律并没有对法人股东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企业的数量、类型等作出其他的规定。
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作为股东再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如果是法人就没有这个限制。法人可以设立多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规定一人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其设立多个一人有限公司,而且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这里只是说是自然人,没说法人。
《公司法》中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是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
因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一人公司,这个一人,只能是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