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父母离婚后,死亡后的财产继承问题。

2025-01-25 02:39:44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从题目来看,这个问题只涉及到子女的继承权问题,与父母离婚的婚姻状况并无关系。
因为父母已经离婚,财产应该已经进行过合法的分配。
从法律的规定,在被继承人没有明确用遗嘱形式或其它形式剥夺子女的继承权,子女对父母的财产都有法定继承权。这个继承权不受子女是不是由自己抚养限制。
《继承法》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回答2:

具体问题不是简单的归男方女儿或新婚妻子的儿子,具体问题要看情况,男方女儿对男方财产有继承权,新婚妻子的儿子对母亲遗产有继承权,男方女儿如不和男方及新婚妻子一起生活,对新婚妻子的财产无权继承,新婚妻子的儿子如在十八岁以下,可以对男方的财产进行继承

回答3:

主要须确认继父-继子关系是否成立。

回答4:

你可以直接提出问题,或者找个律师当面咨询,以获得更好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