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因涉嫌抢劫罪于2013年1月25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为拘留后通知家属有碍侦查,于是没有通知

2024-12-22 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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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你可是神算子,2013年要发生的事你都能算出来;
2、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24小时内,必须通知其家属,所谓“有碍侦查”的理由不成立!此为违法之一;
3、已经关押在看守所的嫌疑人,直接在看守所可以进行审讯,不能带回公安机关进行审讯,此为违法之二;
4、嫌疑人在审讯期间,是不能办理取保候审的,因情况特殊不能会见嫌疑人,这是规定;
5、你说的公安机关有刑讯逼供,可有证据?如果有,可以翻供!

回答2:

公安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该立即通知嫌疑人家属。
律师有权对当事人提出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不应找理由不同意。
公安机关在问讯时不该对其刑讯逼供。
公安机关不应该仅凭嫌疑人口供就定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