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记录仪的海关监管条件是

2024-12-30 15: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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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2013年12月30日质检总局、海关总署的公告,现已取消心电图记录仪等3个产品的海关监管条件“A”,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

  质检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与HS编码联动调整的公告(2013年第185号):
  根据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和贸易管制目录调整情况,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经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作了相关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将苯乙烯等13个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产品新增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实施进/出境商品检验监管;将血型试剂等4个涉及医学诊断、检测的特殊物品新增检验检疫监管要求,实施进出境卫生检疫;取消心电图记录仪等3个产品的海关监管条件“A”,不再实施进境检验检疫监管(见附件)。

回答2:

6 旧机电产品禁止进口
A 入境货物通关单
O 自动进口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