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工厂要求员工退休。与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请问可以要求工厂予以经济补偿吗?

2024-12-22 18: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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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无法主张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回答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你的劳动合同虽然未到期,但是已经具备法定终止的条件,依法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单位没有过错,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单位愿意给你一定的补偿也是可以的。

回答3:

你好!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企业无需支付任何补偿金的。因为你退休后可以开始领取养老保险了。

回答4:

可以

回答5:

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