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员工垫付的社保,公积金应该计入"其他应收款"吧,但为什么在网上我看到好些人都说计入"其他应付款"的,——这是考虑的角度不同所形成的。 如果是先为职工缴纳,再扣职工工资,肯定使用"其他应收款"合理;但是,如果是先扣职工工资,再为职工缴纳,肯定使用"其他应付款合理。 一收一付,计入"其他应收款"还是计入"其他应付款",都是正确的。具体应用依据个人习惯吧。
你用其他应收款也对,人家用其他应付款也对。企业会计人员的认识不同。 都是通过往来帐核算的。 这个没什么好研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