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诉讼和起诉是一样的意思吗?是去哪里诉讼起诉啊?要准备一些什么东西啊?

2024-12-29 06:0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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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是。简单地说提起诉讼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利义务关系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而诉讼是指在法院主持下,当事人、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法院依法处理事情的一种诉讼活动。诉讼请求受理机关是法院。
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向法院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并按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2、证明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资料等)。

  3、证明原告诉讼代理人的材料(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只能委托国内的律师)。

  以上2、3项如有涉外、港、澳、台华侨因素,须按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等相关手续。

  4、证明民事法律关系据以发生、变更、消失等事实的证据(如合同、已付款证明等)。

  5、确定债权、债务数额的证据(如借据、收货单,结算单等)。

  6、支持原告诉讼主张的法律依据。

  7、证明属人民法院主管和本院管辖的证据材料。

回答2:

1、提起诉讼和起诉是一个意思
2、起诉什么材料要根据具体案件而定,一般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有些法院要带身份证原件核查),如果原告是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各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1份(有些地方还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譬如广东省东莞市)。
(2)被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如果是公司,企业登记资料复印件(工商局可查)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
(3)要授权的,要带上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4)证据复印件:法院要交一份,每个被告也要交一份。
(5)民事起诉状:法院要交一份,每个被告也要交一份。
(6)证据清单2份,法院收了材料以后要给原告签收清单,表示已受理本案。
3、原则上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案件的管辖很复杂,三言两语说不清,具体看《民事诉讼法》管辖一章。

回答3:

您参考 如下法条 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七条 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八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条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二条 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达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三条 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船舶最先到达地、共同海损理算地或者航程终止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一节 起诉和受理
  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一十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4:

是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需要诉状及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