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拘留一个人到七个月还没有放人或者判刑,那现在去法院起诉拘留所有效吗

2024-12-28 22: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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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所说的七个月没有放人就是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关人放人有严格程序,没有放人肯定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如果是去起诉拘留所就等于起诉公安局,涉及到的是行政诉讼,法院受理的可能性为零。

回答2:

  刑事拘留最长37天,在这期间检察院可以批准逮捕的,37天后,要是法院没有批准批捕,就是违法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回答3:

拘留所拘留的对象一般都是行政拘留,基本不针对刑事拘留。
按你所说的情况应该是看守所管的刑事拘留。如果真是我说的这种情况的话,我的意见是:在实践中我国整体上对刑事案件的超期羁押问题都十分重视,超期羁押的现象几乎是没有的。那为什么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时间还是那么长呢?原因在于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其中公安的羁押的强制措施有刑事拘留和逮捕两种,刑事拘留的时间不长,但是逮捕的时间就可以延长到数月;公安办结后案件又移送到检察院,逮捕期限重新起算,算下来又是几个月;检察院办结后向法院提起公诉,逮捕期限重新起算,算下来又是几个月。加起来,很多刑事案件从公安抓人算起到法院判决经常都是在半年左右的时间。

回答4:

这种情况是正常的。按照《刑诉法》规定,一个案件的嫌疑人从拘留、审查逮捕、逮捕后侦查、起诉、两次退补侦查,整个程序下来,七个月是正常的。对于有些重大、复杂案件,经过批准还可以延长羁押期限,积压的时间会更长。

回答5:

有效的超过6个月算是坐牢了,不是拘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