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和判例制度

就这个主题,随便说点什么都行~~~~
2024-12-24 14:3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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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中国法院是不承认判例的,即判例并没有法律效力,这是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最大的区别之一。
在英美法系,判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也即是“法官造法”。先前的判例,生效之后,可以作为后来的类似案件的比照判决。
中国法院则只承认法律,也即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来裁判案件。如果法律没有相关规定,则参照法规,没有法规则参照规章,没有规章,应当参照国家政策和相关文件,如果都没有,那就要依风俗习惯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来判案了。

回答2:

实际上,在我国法院系统中,判例还是有一定地位的,换言之,它有一定法律效力,表现之一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上总是定期公布一些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例,往往下级法院会把这种司法例当作类同司法解释或批复那样来使用,所以绝对的说判例在中国得不到承认,是有失确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