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是这样:如果你自己不愿意做的事,或者不要的东西,你不要强加于人,或者以同样的态度对待别人。举一个例子,我们外出办事时,经常遇到所谓的工作人员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 ,可别人到自己的单位或岗位来办事,我们就应该以平和的态度热情为他们服务。而不能刁难别人。
字义: 欲:想做;勿:不要;施:施加。自己不想做的事,不要施加在别人身上。于:介词,在。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最早由儒家始祖孔子的一种准则。也就是,你要求别人做什么时,首先自己本身也愿意这样做,或你本身也做到如别人这样了,那么你的要求才会心安理得;通俗理解就是,自己做不到,便不能要求别人去做到。翻译 自己不想要的,不要施加在别人的身上。意译 自己不愿承受的事也不要强加在别人身上。
在生活中,我们不能把自己不喜欢的事强加于别人身上。在自己的兴趣爱好上,我们如果不喜欢的兴趣不必强加与自己朋友身上,这样才能真正的做到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自己所不愿意要的,不要强加于人。这句话所揭晓的是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原则。孔子所言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倘若自己所不欲的,硬推给他人,不仅会破坏与他人的关系,也会将事情弄得僵持而不可收拾。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
自己不想的,不要叫别人做。
我私信你了,没办法,不让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