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各项分数与总得分该怎么算

2024-12-13 0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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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2.0.7条: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
汇总表总得分应为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8条:
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

回答2:

回答3:

各评分表的评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3.1 分项检查评分表和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满分分值均应为100分,评分表的实得分值应为各检查项目所得分值之和;
3.2 评分应采用扣减分值的方法,扣减分值总和不得超过该检查项目的应得分值;
3.3 当按分项检查评分表评分时,保证项目中有一项未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此分项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3.4 检查评分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1=B*C/100

中:A1 — 汇总表各分项项目实得分值;
B — 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值;
C — 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值。

3.5 当评分遇有缺项时,分项检查评分表或检查评分汇总表的总得分值应按下式计算:
A2= D/E*100
式中:A2 — 遇有缺项时总得分值;
D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实得分值之和;
E — 实查项目在该表的应得满分值之和。

回答4:

根据JGJ59-99相关规定如下:(1)汇总表各项实得分数计算方法如下:分项实得分=(该分项在汇总表中应得分×该分项在检查汇总表中实得分)/100。
(2)汇总表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分计算方法如下:缺项的汇总表分=(实查项目实得分之和×100)/实查项目应得分值之和。
(3)分表中遇有缺项时,分表总分计算方法如下:缺项的分表分=(实查项目应得分之和×100)/实查项目应得分值之和。
(4)分表中遇到保证项目缺项时,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评分表得分为零。计算方法为:实得分与应得分之比小于66.7﹪,评分表得分为零。
(5)在各汇总表的各分项中,遇有多个检查评分表分值时,则该分项得分就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