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能参军的,部队是集体生活,存在严格、残酷的军事训练中常常会有皮肤破损的情况发生,使得血液传播的几率加大,因此部队是不允许有传染性疾病的;还有在部队高强度的训练,紧张的生活节奏,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是不适宜的,应为长期疲劳会导致机体抵抗力下降容易使病情复发,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参军。
除了军队,军校,民航飞行员,血站血制品,特警以外的都不查乙肝了,参军还是查的。
第十七条 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8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40单位以上。
(二)谷丙转氨酶改良金氏法130单位以上或赖氏法25单位以上,并伴有麝香草酚浊度试验超过6单位或硫酸锌浊度试验超过12单位。
(三)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反向被动血凝法滴度大于1:16。
自己对照看吧。
另外说一句,不可能不查,不查的话有肝炎不是要传染整个部队,那部队哪里还有战斗力?这与歧视不歧视无关,关乎军队、国家安危。
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