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出现眼睑过敏反应或接触性皮炎应该立即停药。
3.角膜穿孔或者即将穿孔的角膜溃疡患者慎用。
4.用药后视力模糊,特别是看近物体,此时应该避免开车、使用机器和进行其他任何有危险的活动。
5.用药后瞳孔散大畏光,可在阳光和强烈灯光下戴太阳眼镜。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妇女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慎用,使用剂量要少。
老年患者用药: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