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不写具体数额,这个合同依然是有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有效,只是以后你们有纠纷了你处于弱势地位。
写试用期的工资,是因为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的80%。写了试用期工资,可以推算出你的基本工资的最低数额。
你每个月都会发工资,应该有工资条。如果不写工资的具体数额,定期发一定额的工资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的万一以后发生纠纷,你手上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你每个月的收入数额。
你们领导的解释很牵强,写了工资具体数额,工资涨幅也可以写进去的,每个季度或者多长时间可以调整工资涨幅多少,都可以明确规定的。
而且你们公司的职工工资制度只是公司自己制度的,不能对抗法律法规的。关于你没见过这个制度,在以后万一发生纠纷的时候可以举证说明的。例如人证等都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