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可以离职。2、无故拖欠工资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3、仅供参考!
这些就是无良资本家的惯用手法,找几个知情人出个证言,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可以要到工资,但前提是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看一下你当时签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