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班请假拿平时加班来补是不符合劳动法的,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费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是休息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调休符合劳动法;但如果是先请假,后加班补假就不合法。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如果是准了假,就不合法;如果是不准假,而是要求你拿平时加班来补,属于加班后安排补休,那就合法了。
如果是休息日安排加班,用人单位应优先安排调休符合劳动法;但如果是先请假,后加班补假就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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