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携带法院离婚调解书去民政局更改个人婚姻状态,那么就还是已婚状态。若调解书丢了,只能向法院申请调取档案再复制发份调解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规定:
第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被邀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人民法院进行调解。
第九十六条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 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八条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对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协议,应当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九十九条 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扩展资料:
法院离婚调解书的意义:
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处分其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一种文书形式,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文书,是调解书的基础。
它本身并不能确认及证明离婚的效力。民事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之间调解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
它既是当事人平等协商结果的记录,又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协议予以确认后,依法赋予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
你可以凭法院调解书,必要时请法院出具该调解书已经双方签收生效的证明,到民政局婚姻登记出更改个人婚姻状态信息。如果调解书丢了,只能向法院申请调取档案,复印一份加盖法院公章确认“经核对与原件无异”。
通过法院诉讼程序而协议离婚,法院应有民事调解书,你应持该调解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备案手续,否则,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册中所记载的婚姻状况仍将保持原有的状态。调解书丢了,去法院开个证明。
当初调解书发的那一年内,你该持调解书去公安局户籍科更改你的户口信息。你若是没更改 现在应该是已婚。 若调解书丢了 只能向法院申请调取档案再复制发份调解书!
暂时法院与民政局的婚姻登记资料尚未联网,在法院离婚,在民政局那里还是已婚状态。调解书丢了,可心到法院查档案补开,但要交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