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应该怎么用劳动合同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5-02-05 2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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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的问题应当如此解决;

1、你目前有这样几项合法权益没有得到保护,这些是你保护的目标;
一、签订劳动合同;
二、社会保险;
三、双倍工资;

2、你有两种选择
一、继续在公司干下去。(但是这家公司这么差,建议换一家,大家相信你的能力!而且你老板在你维权后可能也不会让你留下。)
二、离开!!建议!!

3、如何维权
一、寻找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保记录;
(二)单位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二、补交保险,证明了前一点,这一点自然成功。

三、双倍工资,注意双倍工资从2008年2月算起!!你现在是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回答2:

此情况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也社会保障部门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与你们订立劳动合同,补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

回答3:

1、先同公司协商。
2、如果协商不成,就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想继续在公司干,就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补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

如果不想继续在公司干,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补交社会保险。

回答4:

这样 你去百度找在线询问的律师网 还是免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