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比较真实历史的包拯吧
包拯(公元999-公元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汉族。出身于官僚家庭。生于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天圣朝进士。累迁监察御史,建议练兵选将、充实边备。奉使契丹还,历任三司户部判官,京东、陕西、河北路转运使。入朝担任三司户部副使,请求朝廷准许解盐通商买卖。改知谏院,多次论劾权幸大臣。授龙图阁直学士、河北都转运使,移知瀛、扬诸州,再召入朝,历权知开封府、权御史中丞、三司使等职。嘉裕六年(1061年),任枢密副使。后卒于位,谥号“孝肃”。包拯做官以断狱英明刚直而著称于世。知庐州时,执法不避亲党。在开封时,开官府正门,使讼者得以直至堂前自诉曲直,杜绝奸吏。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京师有“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之语。后世则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包拯出身于庐阳一个官宦家庭。二十八岁考上进士。按照宋朝的制度,考中进士就可以当官,但包拯是个孝子,他信守圣人“父母在,不远游”的教诲,直到三十六岁时父母亡故后才正式出任天长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知县任上,他断了一个奇案,声名远播。三十八岁升任知州,清明廉洁,受到上司重视和世人称赞,之后,便开始朝廷重臣的政治生涯。
家庭简介 包拯是楚国忠臣申包胥第三十五代孙(《包拯墓志》《宋史·包拯传》《通志》卷八之五)。祖父包士通是平民百姓,读书耕田。父令仪,太平兴国八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与文彦博的父亲文洎同供职阁中,遂结为世交。所以包拯与文彦博“方业进士,相友甚厚”,后来还结为儿女亲家。父后来致仕返回原籍,赠太保。母宣氏,赠冯翔郡太夫人。
包拯兄弟三人,长兄包莹、二兄包颖均早前去世,只有他一个传宗接代。他家境殷实,所以从小受到了良好的传统知识教育和熏陶。
初入仕途 宋仁宗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包拯二十八岁,考中了进士。朝廷
包拯的影视形象(6张)
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级别很低。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随他一起到江西赴任,包拯只好放弃官职,留在家里,侍候父母。
后来,朝廷又委派他到家乡附近的和州(今安徽和县)做官,负责管理税收钱粮,这一回,包拯去赴任了,但是因为实在放心不下留在家中的父母,只坚持了几个月就打道回府了。
立志做清官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才离开乡村,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他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律:“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大意是说,做人要光明正大,就像秀挺的木材应该做房屋的栋梁,精炼的钢料决不应去做铁,我应该做一个无愧史书教诲的清官。
景祐三年(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那里,他公正地断了好多奇案,搏得了清官的好名声。
编辑本段仕履表相关 天圣五年(1027年):大理评事,知建昌县(不赴),监和州税(不赴)。
嘉佑六年(1061年):给事中,礼部郎中(后礼部侍郎),三司使,枢密副使。
嘉佑七年(1062年):礼部尚书(五月卒赠)。
拒收端州名砚 不久,包拯升任端州(今广东省肇庆市)知州。端州出产一种名砚,是朝廷钦定的贡品,和湖笔、徽墨、宣纸一道,并称“文房四宝”中的绝品。以往在端州任职的知州,总要在上贡朝廷的端砚数目之外,再多加几倍,作为贿赂京官的本钱。包拯上任之后,一改陋习,决不多收一块。离任时,就连他平时在公堂上用过的端砚,也造册上交了。
后来,包拯升任,离开端州,他的船在羚羊峡口遇到一阵奇怪的大风雨,他亲自下舱检查,发现船舱里私藏了一块端砚,这是当地百姓悄悄送给他的。包拯一言不发,将那块名贵的端砚丢入江心。民间传说,那里有一个名叫“砚洲岛”的岛,就是当年包公掷端砚的遗迹,下游的“黄布沙”就是包住端砚的黄布。
编辑本段以魏徵为师 皇祐二年(1050年),包拯升任天章馈待制,担任了谏官的职务。一上任
包拯雕像
,包拯就以唐代著名谏官魏徵为师,精心选定魏徵的三篇奏议,用蝇头小楷抄写了一遍,呈奏宋仁宗,希望皇帝能够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包拯在做谏官时,对朝政发表许多意见,让皇帝在许多重大的决策中避免了严重的失误。包拯对于自己的这一段经历曾做过十六字的总结:“披肝沥胆,冒犯威严,不知忌讳,不避怨仇”。他将唐朝魏征给唐太宗的三道奏章写出来,呈给宋仁宗为座右铭,时刻警惕,以国家大事为重。请求仁宗虚心纳谏,分辨是非,不要搞“先入为主”,偏听偏信,而要爱惜人才,除去苛刻,严正刑禁,禁止妖言邪说,不随意大兴土木,如此等等,朝廷多采纳施行。
反对覃恩 皇祐二年九月,大涝之后天气放晴,仁宗皇帝认定这是吉兆,除了在京城举行祭祀天地的盛大庆祝外,还下诏大赦天下罪犯,给所有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这就是所谓“覃恩”。包拯对此提出异议,对仁宗说,罪犯服刑,那是对他们以往犯下的罪行所给予的惩罚,怎么可以因为洪水退去而减轻对他们的惩罚呢?至于官员晋升,更是要考核他们的政绩。假如这样马马虎虎地随便升迁,对那些确有政绩的官员不是太不公平了吗?这样的话,以后谁还会勤勉地为朝廷出力呢?
三弹张尧佐 张尧佐是宋仁宗宠妃张美人的伯父,没有什么才干,却凭借张美人的关系,官运亨通。最初,张尧佐被委任为“三司使”。包拯极力反对,向皇帝谏议说,像张尧佐这样的人,就连小官也没有资格做,更不用说“三司使”这样显赫的大官了。但是,仁宗不但不理会他的谏议,反而又加封张尧佐为节度使。包拯非常痛心,继续上谏,坚持怒责张尧佐,可是仁宗仍然置若罔闻,到了第二年,更加封张尧佐出任宣徽南院使。包拯第三次向皇帝进谏,痛加陈词,甚至在朝廷上跟皇帝当面辩论起来,终于迫使皇帝罢了张尧佐的官。
参倒张方平 “三司使”张方平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假公济私。有一次,东京城一个名叫刘保衡的商人,开了一间酒坊,经营不善,欠下官府的小麦,折合现钱一百多万贯,他一时拿不出,张方平下令刘保衡变卖家产抵偿欠债,同时,又趁人之危,用极低的价格买下了刘保衡的家产。包拯获悉之后,大为震怒,认为张方平作为朝廷命官,却利用职权,巧取豪夺,罪不容恕,于是上书皇帝,参了张方平一本。张方平因此被罢了官。
抨击宋祁 宋祁是名诗人,但是文人无行。他在四川当官时,生活奢糜。每顿饭,必须不少于三十六味菜,其中有十二
包拯画像
味荤菜,十二味素菜和十二味半荤半素的菜。他还养着三十二名侍女,分别为他摇扇、捶背、敲脚。在他下榻的床边,每夜都有一名丫环通宵守候,照顾他的随时需要。宋祁又十分好色,稍有姿色的良家少女一旦被他看上,他必定千方百计地将她纳为小妾。他道德败坏,丑闻很多,却屡屡受到朝廷的重用。包拯对此非常不满,多次向皇帝上书,对宋祁的丑行大加抨击,终于罢了宋祁的官。
严惩张可久 淮南转运使张可久,利用职权,贩卖私盐一万多斤,在宋代是一项很严重的罪行。案情揭发后,张可久被送交大理寺审理。按法例,贩卖私盐的罪行轻重,是依照查获私盐的数量来定刑的。数量越多定罪越重。张可久非常狡猾,每次贩卖私盐,数量虽多,但是转手迅速,从来不留仓储,被查获的数量并不多。大理寺在判刑时,也无计可施。包拯主张不能过分拘泥成法,要严判张可久。他说,张可久身为转运使,竟然目无法纪,公然贩卖私盐,这种罪行不能等同于一般老百姓,必须重判。在他的建议下,张可久受到严厉惩罚,被流放到边远的荒蛮之地去了。
力参任弁 任弁在担任汾州知州时,利用职权,公器私用,役使一百多名兵士为他做私家工作。有的,
包拯想象图
为他织造驼毛缎匹;有的,为他做各种私人杂务。他的罪行被揭发时,占用的工役达二万三千六百多个,折合细绢一千六百余匹。根据宋朝的法律,这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罪行,不仅要做出赔偿,罚铜十斤,还要充军到三千里外的边疆去。
宋仁宗体恤任弁对朝廷有功,御笔一挥,免去了他发配充军三千里外的刑罚。包拯上书据理力争,他说,作为知州这样的大官,知法犯法,不能随便减轻对他的惩罚。皇帝不得不收回了成命。
七斗王逵 王逵是出名的绘吏。他在出任地方官时,横行不法,随意增派各种名目的苛捐杂税,仅其中一次就多收了三十万贯。他把搜刮来的钱财,大量贿赂京官,谋取私利。他的吏治手段非常残忍,并且随意杀害百姓。在他任湖南路转运使时,百姓闻风逃散,纷纷躲藏到深山密林的洞穴里,逃避迫害。老百姓对他恨之入骨,可是他受到朝廷宠信,官运亨通,甚至升到淮南转运使的高职。包拯为民请命,七次上书朝廷罢免王逵,有一次他在皇帝面前慷慨激昂,力陈利害,甚至无意之间把唾沫喷到了皇帝的脸上。在包拯的不断弹劾下,王逵终于被罢免了。
编辑本段执法如山 嘉祐二年(1057年),包拯被授以重任,出任北宋都城开封的知府。开封知府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职务,以往一般都是由亲王、大臣兼任。历来京官难当,一是皇权可以随便干预地方事务,二是皇亲国戚都聚集在这里,仗势欺人,无理可讲。
在北宋政权存在的一百多年间,出任开封知府的竟有一百八十多人,平均每个知府的任期只有半年多。包拯在开封知府的任期内,秉公理政,铁面无私,虽然得罪了不少皇亲国戚,但是因为他行得正、坐得直,谁也拿他没有办法。
编辑本段重惩贿赂 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记载了一个包公任开封知府时的判案故事:有个犯人过堂时,应受杖脊(以杖挞脊背)。他想逃避皮肉之苦,花钱买通了一个府吏。那个府吏说:“我是在知府面前记录供词的。你见到知府时,只管大声喊叫。”到了那天,犯人被带到包拯面前,果然大声喊冤起来。那个受了贿赂的府吏说:“这个犯人不知好歹,受过杖脊就可以出去了,还大叫大喊什么?”包拯看了一眼,立刻看出了破绽。他把那犯人放走,叫手下把府吏拿住,一审之下,府吏供出真相。包公判他代替那个犯人承受杖脊的刑罚。
编辑本段包拯集
包拯集校注
《包拯集》又名《包孝肃公奏议》,收入《四库全书》“史部 诏令奏议类”第427册,是研究包公和宋代历史的重要文献,九百多年来,历朝都有翻刻本出版行世,深受后世研究者的重视。不过,《包拯集》并不是包公生前亲自编撰的,而是在包拯死后,后人为了纪念他,搜集整理加以印行。
这本论文集几乎囊括了包拯一生中所有的奏摺、陈表和各种各样的建议、意见,全面系统地呈现了包拯的政治主张和他的阅世态度,尤其他关于反对增加农民负担和精兵简政的建议,即使在今天看来仍然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及现实意义。
编辑本段宋史 包拯传原文
包拯侧身画像
包拯字希仁,庐州合肥人也。始举进士,除大理评事,出知建昌县。以父母皆老,辞不就。得监和州税,父母又不欲行,拯即解官归养。后数年,亲继亡,拯庐墓终丧,犹徘徊不忍去,里中数老皆来劝勉。久之,赴调,知天长县。有盗割人牛舌者,主来诉。拯曰:“第归,杀而鬻之”寻复有来告私杀牛者,拯曰:“何为割牛舌而又告之?”盗惊服。
徙知端州,迁殿中丞。端土产砚,前守缘贡率取数十倍以遗权贵。拯命制者才足贡数,岁满不持一砚归。
使契丹,契丹令典客谓拯曰:“雄州新开便门,乃欲诱我叛人,以刺疆事耶?”拯曰:“涿州亦尝开门矣,刺疆事何必开便门哉?”其人遂无以对。
召权知开封府,迁右司郎中。拯立朝刚毅,贵戚宦官为之敛手,闻者皆惮之。人以包拯笑比黄河清。童稚妇女,亦知其名,呼曰“包待制”。京师为之语曰:“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旧制,凡讼诉不得径造庭下。拯开正门,使得至前陈曲直,吏不敢欺。
拯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甚嫉恶,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伪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尝曰:“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不从吾志,非吾子若孙也。”
译文
包青天
包拯字希仁,是庐州合肥(今安徽合肥)人。……做天长县知县,有个盗贼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牛主人来到(县衙)告状。包拯说:“(你)只管回家去,杀了牛卖了它。”不久又有一人来到(县衙)告别人私自宰杀耕牛,包拯说:“(你)为什么割了别人家耕牛的舌头,又来告他的状?”这个盗贼感到很震惊,也很服气。
(包拯)转到端州当知府,升为殿中丞。端州出产砚台,此前的知府趁着进贡大都敛取是贡数几十倍的砚台,来赠送给当朝权贵。包拯命令制造的砚台仅仅满足贡数,当政满一年没拿一方砚台回家。
(包拯)出使契丹,契丹命令典客对包拯说:“(你们国家的)雄州城最近开了便门,就是想引诱我国的叛徒,以便刺探边疆的情报吧?”包拯说:“(你们国家的)涿州城曾经也开过便门,刺探边疆的情报为何一定要再开便门呢?”那个人便无言以对了。
(包拯被朝廷)召令暂时代理开封府尹,升为右司郎中。包拯在朝廷为人刚强坚毅,贵戚宦官因此而大为收敛,听说的人都很害怕他。人们把包拯笑比做黄河水清(一样极难发生的事情)。小孩和妇女,也知道他的名声,叫他“包待制”。京城里的人因此说:“(暗中行贿)疏不通关系(的人),有阎罗王和包老头。”按旧规矩,凡是诉讼都不能直接到官署(递交状子)。包拯打开官署正门,使告状的人能够到跟前陈述是非,办事小吏因此不敢欺瞒。
包拯性情严峻刚直,憎恶办事小吏苛杂刻薄,务求忠诚厚道,即使非常憎恨恶人,但从来没有不施行忠恕之道的。(他)跟人交往不随意附和,不以巧言令色取悦人,平常没有私人信件,连朋友、亲戚也断绝往来。虽然地位高贵,但(穿的)衣服、(用的)器物、(吃的)饮食跟当百姓时一样。(他)曾经说:“后代子孙当官从政,假若贪赃枉法,不得放回老家,死了不得葬入家族墓地。假若不听从我的意志,就不是我的子孙。”
注释 徙:调动(官职)。
迁:晋升。
遗:赠送。
岁满:满一年。
遂:于是,就。
权:姑且,暂且。
率:大抵,大都,一般。
忠:办事尽心竭力。
恕:仁爱,推己及人。
尝:曾经。
对:回答。
推:推行。
鬻:卖。(yù)
第:但,只管。
编辑本段永远的包公 包拯效忠宗室,判案公正严明,铁面无私下,仍有一颗悲天悯人的仁者之心
包公文化作品(9张)
,法理之外尚有人情,且不畏强权,深知民间疾苦,断案如神,明如镜,清如水,直比青天,故有“包青天 ”的美誉。
早在北宋时期,包拯就已是一个家喻户晓的名臣,包公的故事开始在民间流传。包公为官清廉、言行一致、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的形象深入人心,特别是他嫉恶如仇、执法无私、为民请命的精神,千百年来更获得无数民众的好感和钦佩,成为专制社会 受到老百姓敬仰、崇拜的少数几个大清官之一。 包公的故事,通过各种文学形式,如话本、小说、戏曲等,加进了各种神怪和奇案的元素,在民间流传越来越广,历上千年而不衰,包公也因此成为一个无所不能的神奇人物,直到今天仍然深受人民喜爱。包公,永远活在老百姓的心上。
其实宋朝时的文官和我们想象中的大不同,宋朝为防唐朝藩镇割据的历史重演,实行重文轻武的国策,当时文官待遇非常丰厚,而且宋太祖有不杀文人的遗训,所以宋朝官员不但生活优裕,而且胡乱放炮,经常为了利益斗争乱发言论。
推荐看一下《宋朝那些事》这本书,里面对宋朝的历史和官场讲得非常透彻,还原宋朝历史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