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险会冲突吗?

2024-10-27 17:0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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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冲突。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

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法条: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有权向经办机构查询本单位或本人的医疗保险缴费、待遇给付等情况。用人单位每年应当将本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向职工公布。

第五十二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诚信制度。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时,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有义务提供相关资料

对不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责令限期提供或补全;逾期不改的,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的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回答2:

农村合作医疗和公司上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保险)是冲突的,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高额医疗费用,可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可规定不予支付的事项),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各地也可以从个人负担较重的疾病病种起步开展大病保险。

扩展资料

以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为目标,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补偿政策,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随着筹资、管理和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大病报销比例,最大限度地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

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衔接,建立大病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大病患者医保支付情况,强化政策联动,切实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城乡医疗救助的定点医疗机构、用药和诊疗范围分别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回答3:

1、各地规定并不相同,但多数地方可能是不允许的;
2、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限于农村户口的人参加的,而社保是城镇职工(或城镇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参加的,二者参保对象并不相同,因为一个人不能同时既是农民又是城市户口的人;
3、我们这儿有少数人找关系二者都上了,但到报销时仍然只能在一处报销,只要在其中一处报销过了,到另一处就不同意再报销了;
4、至于发票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我们这儿如果是在商业保险公司先报销的话,在发票复印件上注明已报销金额,并盖上保险公司的红章是可以再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余额的,但盖了社保的章是不能到农村合作医疗再报销的。

回答4:

  冲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限于农村户口的人参加的,而社保是城镇职工参加的,二者参保对象并不相同,一个人不能同时拥有你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
  报销都是凭发票来的,只要在其中一处报销过了,到另一处就不同意再报销了。但一般来说社保的医保报销比例和总额度都比农村合作医疗高,所以首选都是用社保,剩余的部分如果参合地同意的话,还可以得到一些报销,不同意也没办法的。‍

回答5:

医保上每年都要买的,你停止可以重新办理一个就是了。单位买社保的同时就要办理你医保的,农村的医保和城市是不一样的,城市有门诊费,农村是住院了核报医保费的,没有门诊费的。社会保险和医保是没有冲突的,但是农村的就有了冲突了。在单位从新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