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审限有何区别?

2024-10-30 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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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只有时间长短的区别,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和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使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回答2:

请参考:
《民事诉讼法》第146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刑事诉讼法》第214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回答3: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对于(一)对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的公诉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人民检察院建议或者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二)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三)被害人起诉的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刑事诉讼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