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你好~ 问个问题

2024-12-15 14: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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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在回答你这个问题之前,我必须得告诉你,股东大会与企业董事会的区别与职权,只有明白了这个,才会真正理解这个问题的。
一个公司是由股东出资成立的,所以股东就是这个企业的主人,一个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的重大政策性决策,都是由主人说了算的,那么这个主人是由许多的投资人组成的,那么这些人组成的形成就是股东大会,也就是说,股东大会就是这个公司的最高权力的机构,只要是股东大会确定的事,那就是最终的结果了。
而一个企业中的董事会是由企业的股东中的一部分人组成的领导机构,这些人是由股东们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般情况下是持股比例较大的股东,和某些管理方面或技术方面有一客能力的人共同组成的,董事会成本人数的多少,与企业的大小是有关系的,一般是3人以上,为单数,可能是5、7、9、11等,为了董事会的表决。这个董事会是执行股东的决议和日常性的经营与财务决策的机构,但是对于重大的事项,其是没有决定权的,这个决定权,仍然是股东大会。
那么下面我们回到题目中:
一个企业的分配方案,一般情况是由董事会提出,然后提交股东大会来决定,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之后,才是最终的可执行的分配方案,董事会提出的只是一个草案性质的,是不可以直接执行的,那么这个不可以执行的方案,那自然就不是会计核算的事项了,只有当最后得到了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后,就是一个必须执行的会计事项了,这时就得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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